发布日期:2016-11-04 00:00
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仅适用于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eoogo.com/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公司下APP平台。 根据我们的基本经营理念,公司努力通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获得顾客的满意及信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制定了下列措施,以保证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公司下APP平台不会泄露您的私人信息。 1、公司下各平台渠道均指定了专人负责保护个人信息,以求妥善管理这些信息。 2、如果要求您提供或注册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地址、Email地址或电话号码,会告知您其用途以及咨询方式。并要求您提交的限定在合适范围内的信息。 3、公司只会将您提供的信息用于您所同意的目的范围。 4、在未征得您事先同意的条件下,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透漏您的个人信息。在以下情况时,公司会提供个人信息:1)工作外包;或2)有其他正当理由。 5、如果您希望检查个人信息,可以联系您所提交或注册个人信息的平台。公司会尽快妥善应对您的要求。 6、公司努力采取合理的方式维护并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以确保个人隐私的管理安全。 7、同样,根据依照法律及法规,公司将会不断改善并升级措施以保护个人信息。 *如果您未满13岁,则需要征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方可提交和注册个人信息。 乐家购物网络服务使用条款 请在加入会员前务必仔细阅读 第一条 目的 本条款旨规定乐家购物和会员在使用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http://www.leoogo.com/ 网上商城(以下简称"Mall")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凡是使用"Mall"提供的网络服务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条款。 ※ [ 利用无线网络运营电子商务的情况,在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仍适用本条款 ] 第二条 定义 1.乐e购是指乐家购物,是中国第一家国有独资电视购物频道陕西乐家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旗下PC端电商平台。 2."Mall"是指 乐e购利用电脑、服务器、移动客户端等信息通讯设备和系统,提供商品、信息服务等(以下称商品等)交易用的网上虚拟营业场所,也称之为"网上商城"。 3."网络服务"是指"Mall"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商品订购、留言板等服务。 4."用户"是指 进入"Mall"而未进行会员注册,因而只能对"Mall"进行浏览而不能享受"mall"提供的会员服务的用户。 5."会员"是指 进入"Mall"后,根据本使用条款进行注册而获得会员资格,并享受"Mall"提供的会员服务的用户。 第三条 条款的明示,说明及修改 1.提供本条款内容、公司名、营业所在地地址(包括消费者可以投诉的地址)、 电话号码、e-mall地址、营业执照编号、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信息,并将该些信息放在用户容易获取的http://www.leoogo.com/ 网上首页面。同时本条款内容也可以采用会员通过链接画面读取的方式。 2.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修改本条款。 3.在修改条款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乐e购另行声明外,修改后的条款只适用于修改内容实施后注册的会员,之前已经注册的会员仍然适用修改前的条款。 4.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和对本条款的解释,由乐e购以补充条款或条款解释书的形式予以指定和公布,公布方法同本条款的公布方法。对于本条款未规定且依据补充条款或条款解释书仍不能明确的事项,适用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服务的提供及变更 1.通过Mall对会员实行如下业务(通过移动客户端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因为技术原因而与互联网络终端所提供的服务有所不同): A.商品等的信息提供及商品的订购; B.对已订购商品的配送; C.留言板服务; D.娱乐功能服务; E.根据网站建设规划随时增添的其它业务。 2."Mall"在商品断货,或者技术配置发生变化时,可以改变实际订单销售的商品内容。 3.与会员通过Mall已订立的购货合同,却因为商品等的断货或者技术配置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合同内容时,要将其事由及时通知会员。 第五条 服务的中断 1.在进行对电脑、服务器等信息通信设备的维护、替换,或者发生通信中断等原因时,将暂时中断网络服务。 2.对于因经营项目的转换、放弃项目、企业间的合并以及乐e购企业状态变化等理由导致无法提供网络服务的情况,乐e购将根据本条款第八条的办法通知会员。 第六条 会员加入 1.用户根据在"Mall"中规定的样式填写会员信息,并表示接受本条款后方可申请加入会员。 2.按照前项的规定申请加入会员的用户中,不属于下列任何一项者方可被接受加入会员。 A.申请加入者为根据本条款第七条第②项曾被取消过之前的会员资格者(但自会员资格被取消之日起满3年并得到 "Mall"再次接受者例外)。 B.填写的信息内容有虚假、遗漏、登记错误的情况。 C.其它在"Mall"的技术上具有阻碍的情况。 D.直到申请当日未满18周岁,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用户通过审查,正式成为"Mall"会员的时间以乐e购的接受回应到达会员处的时间为准(乐e购的接受回应可以是电话、EMAIL、书函、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 第七条 退出会员及丧失资格 1.会员无论何时都可以向乐e购提出退出会员,乐e购也将及时做出处理。 2.当会员存在下列情况时,乐e购有权限制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A.在申请加入会员时,登记虚假信息; B.未支付通过"Mall"订购的商品货款,或在使用"Mall"提供其他的有偿服务未支付其应承担的债务; C.妨碍他人使用"Mall"或盗用他人信息等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行为; D.利用"Mall"进行恶意订购或散播虚假消息,影响正常经营的行为; E.利用"Mall"
实施法律法规或本条款禁止或者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3.乐e购在依据前款规定取消会员的资格时,将删除会员登录的所有信息。 第八条 对会员的通知 1.在向会员发送通知时,会员可以事先约定一个或几个指定邮箱,由乐e购向该些指定的邮箱发送通知。 2.向不特定的多数会员发送通知时,可以在一周前在网站公告栏上公布该通知,该种通知模式与向会员发送个别通知具有同样的法律效果。 第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 1.
参见《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乐e购的义务 1.不做法律与本条款禁止或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并将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为实现通过"Mall"持续稳定地提供商品、服务的目的而全力以赴。 2.为使会员可以安全的使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要具备保护会员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 3.由于乐e购通过"Mall"对商品等进行了不当的标示或广告行为而让会员遭受的损失有赔偿的责任。 4.不向会员发送其无意愿接收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性电子邮件。 第十一条 对会员的用户名及密码的义务 1.除了第九条的情况,对于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责任在于会员。 2.会员不能让第三者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凭正确的用户名加密码所进行的网络活动视为会员本人的活动。 3.会员遗失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或确认有第三者使用其用户名或密码,应当及时通知乐e购,对于有"Mall"引导的情况应当接受引导。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1.会员不能有如下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申请或者变更时登录虚假内容的行为; B.盗用他人信息的行为; C.擅自篡改公布在"Mall"的信息; D.擅自发送或公告"Mall"规定信息以外的信息等 (电脑程序等); E.侵害其他第三者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F.危害网站系统安全的行为; G.损害其他第三者的名称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或妨害乐e购工作的行为 H.将辱骂或者暴力性的留言、图片、音像或其他违反公共秩序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开或公布在"Mall"的行为; I.在乐e购网站上复制、发布任何形式的虚假信息,或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a.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b.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c.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